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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梁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被罚1万元

2022-07-02 15:55:13 城阳 17583 来源:本站

处罚决定书文号76号
案件名称关于青岛梁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安全设备的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案件法定代表人张微微
当事人青岛梁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47837238378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城阳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2-07-01 00:00:00处罚幅度
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6月13日,流亭街道执法人员对青岛梁濑船舶用品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变电站绝缘杆未按期进行工频耐压试验。检查当日,执法人员现场拍摄了照片等证据。
行政处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决定给予处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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