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青镇推出居民住院费用镇级补偿新政策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海青镇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推出“茶乡百姓住院费用镇级补偿新政策”,进一步减轻辖区群众的住院就医负担,提高民生保障力度,切实为全镇百姓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据悉,自2023年1月1日起,海青镇户籍参保居民在海青卫生院住院后产生的个人负担费用,结算时将执行新的镇级补偿政策,由镇财政给予二次惠民补偿——镇财政在给予住院患者每人次补偿住院起付线费用100元的基础上,再对住院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减免50%。
下一步,海青卫生院将继续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用心用情当好百姓健康“守门人”。
(青岛西海岸新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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