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0161号:接投诉举报发现,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于2014年12月在黄岛区薛家岛街道办事处汉江路以南,连江路1号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厂区内,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厂房,占地面积1982平方米,其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采矿用地1023平方米,公路用地828平方米,城镇用地131平方米,所占用土地的现状地类为采矿用地1023平方米,公路用地828平方米,城镇用地131平方米。所占用土地1982平方米未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石油集团海洋工程(青岛)有限公司处以非法占用采矿用地1023平方米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伍仟叁佰肆拾伍元整(¥15345元);处以非法占用城市用地131平方米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仟玖佰陆拾伍元整(¥1965元);处以非法占公路用地828平方米每平方米15元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万贰仟肆佰贰拾元整(¥12420元);共计罚款人民币贰万玖仟柒佰叁拾元整(¥297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