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太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增设平面交叉道口被罚1万元
处罚类别:罚款 |
处罚事由:经其他机关移交发现,青岛太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黄岛区S215黄大路20K+550M处右侧公路上,擅自在公路上增设平面交叉道口,宽度9.6米 |
处罚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至第五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未经许可进行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六项规定的涉路施工活动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3395号 |
处罚结果:罚款10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2022/07/13 |
处罚机关: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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