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精耕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使用冒黑烟叉车作业被罚5000元
处罚日期: | 2022年07月26日 |
处罚文号: | 青环罚字〔2022〕05091号 |
违法事实: | 根据现场检查,该公司使用1台冒黑烟的叉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装卸作业,现场委托国评检测(山东)有限公司对该机械开展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烟度值为1.53m-1 ,烟度检测结果不符合《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表1排气烟度限值中Ⅲ类限值要求。 |
处罚依据: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金额: | 5000(元) |
执法单位: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执行情况: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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