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柏铄劳务有限公司因污染道路被罚款
处罚类别:罚款 |
处罚事由: 2022年7月1日上午10时14分执法人员陈贞波、单绍品巡查发现星海湾路朝阳西路小学项目工地门口被施工车辆鲁UQK669轮胎带泥上路导致路面污染,请负责人杨增禄到达现场。向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进行检查和调查。检查发现现场正进行涵洞清淤施工作业,运输车辆鲁UQK669驶出工地口,轮胎带泥导致星海湾路路面污染,由北向南污染面积长6米,宽3米,共计18平方米 |
处罚依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清理、拆除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七)施工单位违反施工现场作业管理规定,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的清洁、未按规定排水致使污染路面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3377号 |
处罚结果:罚款1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16 |
处罚机关: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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