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盛家木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罚3万元
据(鲁青)应急罚〔2022〕88号:2022年5月19日,根据年度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计划以及青岛市应急局《关于开展全市工贸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检查的通知》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及安全专家孙宗刚在对青岛盛家木业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1、旋风除尘系统未采用负压方式状态下工作、干式除尘系统卸灰装置未实现连续卸灰; 2、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王明宝,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检查当日,执法人员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对该单位主要负责人王明宝进行了询问,制作了《询问笔录》,对现场关键位置进行拍照、制作了现场检查(勘验)影像证据,并采集了青岛盛家木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王明宝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据。
行为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第113裁量档次1;行为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和《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编号第88裁量档次1的规定。
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对其行为1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行为2处人民币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作出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查询:青岛盛家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13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琅琊台南路93号,法定代表人为王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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