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荣晟嘉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被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429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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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关于青岛荣晟嘉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刘永伟 |
当事人 | 青岛荣晟嘉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QP36P3B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9-02 00:00:00 | 处罚幅度 | |
主要违法事实 | 青岛荣晟嘉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道路运输车辆鲁UM7301《道路运输证》应于2021年11月参加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依据青岛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疫情期间营运车辆年度审验和从业资格诚信考核延期的通知》,截止到2022年8月17日,该车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期不满六个月。鲁UM7301在逾期期间未参加道路运输经营,无违法所得 | ||
行政处罚依据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七)项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或者交通运输监察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七)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对道路运输车辆进行年度审验。对审验不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经营者在整改期间不得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2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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