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山区船歌鱼水饺麦岛路店未按规定检定计量器具被罚500元
2022年4月28日,执法人员进行执法检查时,在正在营业的崂山区船歌鱼水饺麦岛路店点菜区发现正在使用的一台电子计价秤合格标签有效期至2021年9月8日。店执法人员对该电子计价秤进行了拍照取证,对当事人制作了现场笔录和询问笔录。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的规定。
依据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违反《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应依据《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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