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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率先!平度法院试点探索基层法庭“直接执行”新机制

2023-05-31 09:50:57 平度 284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30日讯 为扎实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进一步提升案件执行质效,平度法院本着“直面群众、便于执行、执源治理” ,在青岛市率先探索基层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新机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自去年10月试点运行以来,截至目前,该院南村、新河2处试点法庭首执案件收案73件,结案39件,执结率53.42%,平均执行期限34.5天,执行周期平均缩短56天。

探索局庭协作、内外联动执行机制

试点先行,探索执行新路径。平度市共有17个街镇,是山东省最大的县级市。平度法院下设9个派出法庭,最偏远的新河派出法庭距离平度市区近50公里。为利于开展执行工作,又利于当事人参与执行程序,平度法院依据南村、新河作为平度城市副中心和区域发展的新增长极的特点,将南村法庭、新河法庭作为人民法庭直接执行工作试点,实行调、审、执,当事人可以就近在法庭内办理调解、立案、审判、诉讼、信访等诉讼事项,把执行触角延伸至最基层。如新河法庭成功运用审调执联动机制,仅用20余天为某科技公司追回危险废物处理费250余万元,作为典型案例受到上级肯定。

借力借势,助推治理精细化。平度法院争取平度市委政法委支持,联合出台《关于实施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与法院执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作为平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事项统筹推进,建立“网格+执行”联动机制,将执行案件查人找物、线索摸排列入网格员日常巡查职责范围,发现线索及时与派出法庭沟通。同时,吸收镇街党(工)委、社区、村等各方力量参与调解、执行等工作,与派出法庭法官一同与当事人沟通,加快办案效率,提升办案效果。新河法庭联合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并及时提示执行风险,通知自觉履行。今年以来,新河法庭已调解成功案件83件,90%以上调解后立即履行,其余案件均已分期履行。

简化流程,审判执行提质效。人民法庭自审案件转执行的,由法庭直接登记立案,执行局网上审批案号即可,在审判过程中,增加执行前置、风险告知、执行通知送达环节,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产生。同时,法庭对调解、审判的案件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对到期履行的案件,主动发出告知书,提高当事人自觉履行率。对于法庭执行案件,人民法庭内部配置执行力量,负责执行本庭内审理的案件,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由人民法庭负责实施,执行局对执行过程进行指导,协助法庭开展执行工作,推动人民法庭的案件以相对较快的速度完成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如南村法庭执行人员日前通过网络查控到被执行人财产后,联合管区主任、村书记,引导当事人自觉给付赡养费,成功调解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获得群众点赞。

从为群众办实事出发,全面加强执源治理

加强法庭建设强“基础”。结合案件数量、区域面积、因素,充实法庭执行力量,确定专门执行人员并实行动态调整,定期对执行专员开展业务知识培训。加强执行局与法庭协作,诉讼保全裁定由法庭制作,执行局保全中心负责实施;案件审批与结案由执行局执行团队与执行指挥中心负责,以缓解基层执行力量相对不足的现状。

发挥法官优势严“进口”。发挥派出法庭法官熟悉辖区民情等优势,在审判阶段兼顾考虑裁判内容的可执行性,把“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到诉讼前端,以减少执行立案“进口”,减少执行人员线下执行的时间成本,创新审执工作衔接,让裁判履于未执,推动审执一体化建设。运行以来,试点法庭共审结案件451件,进入执行程序158件,其中通过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执行立案73件,执行“进口”数量同比减少45%。

优化调解力量控“出口”。优化执行调解力量,加强诉前调解、审判与执行衔接,强化执前调解,执行干警专业能力与法庭干警熟知社情民意相结合,进一步提升案件执结率与执行到位率,切实把控执行案件“出口”。目前,南村法庭首执案件结案率57.62%,与同时段全院首执案件平均结案率相比高27.75个百分点,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2.8万元。新河法庭首执案件结案率35.71%,与同时段全院首执平均结案率相比高5.84个百分点,实际到位标的额267.9万元,执行到位率100%。

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推动立审执衔接常态长效

规范制度。平度法院制定《平度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直接办理执行案件试点工作方案》与《人民法庭办理执行实施案件流程规定(试行)》,明确法庭直接执行工作的目标要求、案件范围、具体流程、考核方式,对法庭直接执行机制予以规范,落实“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的人员配比标准,动态调整人员结构,构建人民法庭直接执行机制,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强化协同。加强立审执一体化衔接,树立“立审执一盘棋”“全流程解决执行难”的理念,制定执行通知前置程序意见,做好立案、审判阶段执行风险提示。强调“审判+执行”的协同思维,人民法庭直接执行业务工作量,纳入人民法庭绩效和人员业绩考核,提高审判法官“利于执行”意识。持续深化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按照“事务集约、新旧分道、审执衔接、法庭执行”的新型工作思路,更好发挥执行平台信息化建设、网络拍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等作用,真正实现审判执行同频共振。

实施联动。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交流,争取资金、设备、场所、人员等方面的支持,新河镇政府投入专门资金,为新河法庭新建办公场所,配备办公设备,搭建一体化多元解纷中心,改建新河生态化工产业基地微法庭,并聘任2名具有法律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工作人员,派驻新河法庭。南村镇政府为南村法庭置换新的办公场所,助力打造一体化多元解纷中心。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李娜)

责任编辑:刘锟锋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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