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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服务型执法 保护消费者权益 这场座谈会释放出新信号

2022-12-08 17:47:33 市南 387 来源:

青岛新闻网12月8日讯(记者 李丽涛)日前,市消保委联合律师团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与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题座谈会。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展研讨,并围绕“服务型执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进行座谈。

研讨会上,市消保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草案修订背景、要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李明均、于伟、孙超,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王英、王译萱,山东华政律师事务所李嘉奎、程琳,上海市海华永泰(青岛)律师事务所张超等律师,站在消费者立场,从法律概念含义、法律适用关系、处罚标准基准、逻辑结构、执法主体等多个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了建设性、可操作性的20余条意见建议。

“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的消协组织法定职能之一。立法立标事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每修改一个法条、一个标准条款,都可能会惠及几亿消费者。相比经营者,消费者的力量比较分散,难以在立法过程中充分反映个人意见。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近年来,青岛市消保委依法履职,积极参与《民用航空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电子商务法》《民法典》《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二十多部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政策的制定,反映消费者诉求,提出多项富有建设性的立法建议,促使法律在最大程度上保护消费者权益。

在服务型执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座谈会中,为更好地落实“服务型执法”理念,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律师们围绕事前“问诊式”指导、事中“手术刀式”执法、事后“康复式”回访等环节,从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打造放心消费环境的角度出发,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和经验体会,提出了精准普法、参与调解、投诉公示与约谈、支持诉讼等多项“法治”配方。

下一步,市消保委将持续利用法律专家资源优势,凝聚社会多方力量,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认真梳理,科学谋划,形成精准有效的服务措施,聚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把“服务型执法理念”落实到消费维权工作中,用心用情用力提升服务高度,努力营造我市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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