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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光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被罚10000元

2022-06-22 12:57:55 城阳 22967 来源:本站

青城住建罚〔2022〕3002号:监理单位青岛光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

依据《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第三十二条: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责任,情节较轻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处以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结合《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的”【一般】“未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或监督施工单位按方案施工不到位,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处罚标准为“处以10000元罚款”。

城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处以人民币壹万元(¥10000.00)罚款。

据了解:青岛光华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03月01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285号盛世民生花园9层901户,法定代表人为李玉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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