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全通塑印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被罚150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鲁青城)应急罚〔2022〕108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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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关于青岛全通塑印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朱峰 |
当事人 | 青岛全通塑印有限公司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42647479337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城阳区应急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23 00:00:00 | 处罚幅度 | 1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8月11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青岛全通塑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未如实记录2022年入职的周明辉、刘其胜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行为。检查当日,制作了《现场检查记录》,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检查当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将该案移交我局进行调查处理。8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企管部主任孙乃谦、印刷辅工刘其胜进行了询问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人民币壹万伍仟元(¥15000)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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