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润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员工未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被罚1000元
青岛润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单位批准证书、运输核准车辆明细表、道路运输证、营业执照等手续齐全。其车辆鲁US5892于2022年5月5日8点20分装载23方建筑垃圾(土、碎石),从花科子公园工地出发,途径峨眉山路、长江路、昆仑山路、要运送到胜季丰建材有限公司。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车辆在运输建筑废弃物过程中未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本年度第一次。
依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第(二)项: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下列行为,由城管执法部门依法处罚:(二)运输建筑废弃物过程中未随车携带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未采取有效防撒漏、防扬尘措施的,责令改正,并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出现撒漏的,可以按每平方米100元处以罚款;不能按面积计算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按每处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处以罚款。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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