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2166号:当事人青岛德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至2022年2月18日期间在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证明的情况下,存在外运渣土情况,共计300立方。

依据青岛市建筑废弃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未办理建筑废弃物处置手续处置建筑废弃物的,由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由城管执法部门对建设单位处5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10000.00元。

据天眼查了解:青岛德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5年, 法定代表人于正杰,青岛西海岸新区海洋控股集团成员, 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2000万人民币,青岛中德生态园置业有限公司100%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