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鸿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未建立扬尘防治责任制被罚1万元
据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1182号:青岛鸿友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18日在青岛施倍德高新产业园项目未建立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制。
依据《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山东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 第(一)项 违反本办法规定,工程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住房城乡建设或者当地政府指定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10000元。
据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1582号:该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在榕江路未保持驶离施工现场车辆清洁,致使榕江路路面污染,污染面积为18平方米,其中长6米,宽3米,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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