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垚鑫物流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处罚事由:2022年6月8日9时21分,鲁UR1865、鲁UA225挂集装箱半挂车由驾驶员王有强驾驶,从红石崖拉一集装箱准备送捷丰中转站,行至衡山路与汉江路交叉口被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示意停车检查,执法人员对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后表明执法身份后对该车辆开展执法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有三个固定集装箱的箱锁未锁,容易造成集装箱脱落,当事人上述行为存在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情况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五)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2931号
处罚结果:罚款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2/06/23
处罚机关: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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