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鑫运通达非开挖顶管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挖掘基坑被罚5千元
处罚类别:罚款 |
处罚事由:2022年6月6日,经查发现青岛鑫运通达非开挖顶管工程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在黄岛区水城路与灵山湾路交界处挖掘建设电缆井基坑2处,其中一处基坑长2.2米,宽2.1米,面积4.62平方米,另一处基坑长5.3米,宽4.6米,面积24.38平方米,共计挖掘面积29平方米 |
处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3434号 |
处罚结果:罚款5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17 |
处罚机关: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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