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千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机制沙撒漏被罚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374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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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关于青岛千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发生物料撒漏污染道路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范集武 |
当事人 | 青岛千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D7JMW63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23 00:00:00 | 处罚幅度 | |
主要违法事实 | 当事人青岛千嘉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所属车辆(鲁UE2379)黄牌重型自卸货车于2022年7月21日行驶至红石崖街道团结路时因急刹车造成机制沙撒漏,造成路面污染,污染长度为1.3米,宽度为影响一条行车道的全宽3米,污染面积3.9平方米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条: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发生物料撒漏污染道路的,责令清除,并根据污染路面长度与影响行车道全宽计算面积,按照每平方米一百元处罚款,鉴于当事人撒漏的长度为1.3米,宽度为影响一条行车道的全宽3米,撒漏污染道路面积3.9平方米,按照4平方米计算,对当事人处以400元罚款。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依据《青岛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条:运输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发生物料撒漏污染道路的,责令清除,并根据污染路面长度与影响行车道全宽计算面积,按照每平方米一百元处罚款,鉴于当事人撒漏的长度为1.3米,宽度为影响一条行车道的全宽3米,撒漏污染道路面积3.9平方米,按照4平方米计算,对当事人处以400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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