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被罚42500元
处罚日期: | 2022年08月23日 |
处罚文号: | 青环罚字〔2022〕05083号 |
违法事实: | 根据现场检查,防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喷漆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也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 |
处罚依据: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予以处罚 |
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金额: | 42500(元) |
执法单位: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西海岸新区分局 |
执行情况: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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