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西海岸新区发布2025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今年,全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约2.65万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约2.1万人。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继续实施同步招生政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条件与公办学校相同,招生范围限于新区,与公办学校同步网上报名。

今年新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继续实行“一网通办”。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完成“爱山东”APP注册及身份认证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信息采集、证明材料上传和志愿学校填报等报名工作。各学校将进一步优化报名信息审核流程,通过大数据比对、结合现场审核等方式,提高“一网通办”的有效性、便捷性,力争实现招生报名“零证明”。此次报名信息采集时间为6月10日-19日。其中,小学6月10日开始,初中6月12日开始。

入学材料及审核方式

根据《方案》,新区户籍儿童的家长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和儿童父母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使用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入学的,提供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报名的,需准备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以及与户籍地址一致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

非新区户籍儿童的父母一方需持有新区公安机关核发的在有效期之内的居住证(如儿童父母一方户籍属于青岛市,不需要提供居住证);儿童父母一方与青岛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在青岛市缴纳社保满半年或办理工商营业执照满半年;儿童父母一方在新区的住宅类房屋产权证(使用新建商品住房申请入学的,提供已办理网签备案和预告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额发票、预告登记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在新区办理的登记时间半年以上的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儿童及其父母在原籍的户口簿;儿童户籍不与父母同户的,需同时准备出生医学证明以确认亲子关系。

以上入学材料中,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社保、工商营业执照需在有效期内且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连续满半年。家长需真实、准确地填报相关入学信息,如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将影响学生的正常录取,只能在补录阶段重新报名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录取原则及方式

根据《方案》,公办中小学依据学位类型的优先级和在报名学校的排序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学位类型1、2、4以住宅类房屋产权证办证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当出现办证日期一致时,新区户籍以儿童落户新区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非新区户籍以儿童监护人来青岛市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学位类型3以儿童落户新区日期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学位类型5以儿童监护人来青岛市务工或经商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序(以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为准),当社保开始连续正常缴纳时间或营业执照登记时间一致时,以正式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的登记日期先后顺序进行排序。补录阶段,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按网上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录取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

再看民办学校,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按学生身份证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一经录取,不得改报其他学校。

未被录取且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可根据户籍、房产等信息在后续相应报名阶段重新进行网上报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在后续阶段依然开放报名。如后续阶段报名人数超过学校剩余招生计划数,将按剩余学位数进行电脑派位录取。

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监护人意愿进行双(多)胞胎捆绑派位。选择捆绑派位的双(多)胞胎所有志愿必须一致,提供双(多)胞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家长身份证等材料,经学校、区教体局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捆绑派位。

部分学校调整招生方式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星海湾路小学、西海岸中学小学部和初中部只在第一报名阶段招生,优先满足本校学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前四种学位类型的适龄儿童入学,剩余学位面向全区符合入学条件的前四种学位类型的新生自愿报名,电脑派位确定录取名单,其他阶段不再开放报名。今后每年将根据星海湾路小学和西海岸中学划定学区范围内生源增长情况,确定是否面向全区招生。

此外,行知小学撤并至柳花泊小学,行知小学原招生区域调整至柳花泊小学学区;茂甲小学撤并至大村小学,茂甲小学原招生区域调整至大村小学学区;大岭小学撤并至海青小学,大岭小学原招生区域调整至海青小学学区;后立柱小学撤并至胶河小学,后立柱小学原招生区域调整至胶河小学学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