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被罚70575元
从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3868号了解到:接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停车管理领域专项整治问题整改的函》,经调查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在珠海街道办事处东岳中路1399号(新城国际停车场)硬化地面涉嫌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现场经测绘公司勘查测量硬化地面总面积4705平方米,当事人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执法人员对现场违法占地情况进行勘验并立案调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下。
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处以非法占用公路用地(4169平方米)、城市用地(536平方米)每平方米15元罚款,共计罚款人民币柒万零五佰柒拾伍元整(¥:70575.00元)。
青岛灵山湾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30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海青镇碧雪春路139号,法定代表人为刘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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