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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安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非法占用土地被罚79330元

2022-09-30 11:48:26 西海岸 20017 来源:本站

青黄综法罚字[2022]第202202552号:收到青岛西海岸新区自然资源局《关于依法整改查处违法用地行为的函》,位于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长昆立交桥南侧与西北侧37021100041837732-2 、37021100041837740-2 、37021100041837742-2、37021100041838227-2、37021100041838230-2,37021100041838231-2 号图斑,已被卫片图斑排查工作中发现涉嫌违法占用土地,要求我局依法查处。 2022年5月24日,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经查实,山东安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在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长昆立交桥南侧与西北侧,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设沥青道路、人行道、绿化,经执法人员现场核查,该项目于2019年11月份开始建设,2021年10月份已建成使用,进行建设时所涉及土地未取得土地审批手续。经青岛瑞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测绘并经区自然资源局确认,非法占用土地的面积共4470平方米土地(合:约6.705亩,现状地类:村庄87平方米,其它草地489平方米,旱地254平方米,果园854平方米,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176平方米,有林地88平方米,公路用地2044平方米,其他林地459平方米,建制镇19平方米。规划地类:农村居民点用地1698平方米,城镇用地25平方米,公路用地2747平方米。所占用的土地4470平方米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的4470平方米土地,其中208平方米属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东门外村农民集体所有,31平方米属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窝洛子村农民集体所有,532平方米属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南街村农民集体所有,剩余3699平方米未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现使用人是山东安能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青岛市黄岛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79330.00元,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655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退还非法占用的208平方米至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东门外村村民委员会,退还31平方米至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窝洛子村村民委员会,退还532平方米至青岛市黄岛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南街村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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