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时代机电科技有限公司擅自开工被罚16050元
处罚日期: | 2022年06月29日 |
处罚文号: | 青环罚字〔2022〕08010号 |
违法事实: | 2022年6月1日,我局执法人员王凯、于永帅对青岛华时代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金属制品加工项目(生产工艺:折弯-钻眼-焊接-抛丸-电加热-淬火-组装-成品)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投资额107万元,已建设完成1条金属制品生产线、1条数控淬火机床生产线及布袋除尘器,检查时尚未投入生产。 |
处罚依据: |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壹万陆仟零伍拾元整 |
处罚金额: | 16050(元) |
执法单位: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
执行情况: | 已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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