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日期:2022年06月29日
处罚文号:青环罚字〔2022〕08005号
违法事实:2022年5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薛清潮、刘建华对青岛卿和鸿盈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新建塑料制品生产项目(注塑工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投资额100万元,检查时尚未投入生产。
处罚依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处罚金额:15000(元)
执法单位:青岛市生态环境局胶州分局
执行情况: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