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沧区十梅庵废弃矿山山体恢复的答复
近日,有网友在青岛政务网咨询十梅庵废弃矿山问题:
1.李沧区十梅庵社区公园附近的废弃矿山是属于十梅庵社区拥有吗。
2.山林山体修复资金,是十梅庵社区以社区名义出资修复,还是以社区名义向国家申请资金恢复。
3.申请国家修复矿山资金是十梅庵社区自己支配还是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统一支配修复。
对于该留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了答复:
问题一:李沧区十梅庵社区公园附近的废弃矿山是属于十梅庵社区拥有吗?
十梅庵社区公园附近的废弃矿山为历史遗留责任主体灭失矿山,土地权属范围在十梅庵社区。
问题二:山林山体修复资金,是十梅庵社区以社区名义出资修复,还是以社区名义向国家申请资金恢复。
据了解,十梅庵公园部分废弃采石坑的修复为李沧区老虎山公园改造的一部分,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
问题三:申请国家修复矿山资金是十梅庵社区自己支配还是区自然资源规划局统一支配修复。
李沧区没有向国家申请山体恢复专项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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