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宸璟鹭洲项目因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被罚
8月25日,从胶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宸璟鹭洲工地存在安全隐患被罚。
胶州市云台路以北,河西屯社区以东的宸璟鹭洲5#6#楼工程,施工现场存在5#塔机附着(第二道)杆件存在焊接现象,且未提供探伤检测报告;力矩限制器存在失效现象等重大安全隐患的行为。
施工单位违反了《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之规定。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2001年11月21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修订) 第四十三条,青岛市城阳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被罚人民币壹万元整。
监理单位未履行安全监理职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致使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违反了《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第二十条之规定。依据《青岛市实施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办法》(2003年6月12日,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第三十七条,青岛海大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被罚人民币伍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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