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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运北洁(青岛)环境有限公司被罚款5千元

2022-08-12 16:17:41 李沧 30450 来源:本站

处罚决定书文号青综法罚决【2022】A4号
案件名称关于交运北洁(青岛)环境有限公司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规定义务的案件法定代表人罗惠军
当事人交运北洁(青岛)环境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R4HF352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市城市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2022-08-11 00:00:00处罚幅度轻微
主要违法事实生活垃圾运输车辆(鲁UK2105)在市北区环湾路金水路高架桥附近运输过程中存在密闭不严行为
行政处罚依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四)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船舶应当做到密闭、完好和整洁。” 第四十五条“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不履行本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义务的,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责令限期改正,并拟处以伍仟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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