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红蝶新材料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进行监测被罚
处罚日期: | 2023年02月21日 |
处罚文号: | 青环罚字〔2023〕09021-5号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规定和监测规范进行监测。 |
处罚依据: | 根据《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土壤污染防治类序号24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金额: | 38000(元) |
执法单位: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执行情况: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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