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鑫源郡府楼盘销售欺诈及房屋质量问题?
网友反映:
我是山东省平度市咸阳路 52 号鑫源郡府6-2-501 的业主 ,现怀着无比愤怒与无奈的心情,向您投诉该楼盘售楼处存在的欺瞒售房行为以及后续房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后,开发商与物业互相推诿、不予解决的恶劣情况。 一、欺瞒售房情况 在2024年年底,我前往鑫源郡府售楼处选购房屋。在购房过程中,我们明确向售楼处业务员询问所看中的 5楼是否为腰线层,因为我们深知腰线层可能存在诸如外观差异、采光影响等问题。然而,该业务员葛学昊信誓旦旦地告知我们此楼并非腰线层,基于对专业销售人员的信任,我们最终签订了购房合同,且合同中未从提及该房屋是腰线层特殊构造的相关文字。 但在房屋交付后,我们却惊讶地发现,我们购买的楼层确确实实就是腰线层。这种售楼处业务员明知实情却故意欺瞒消费者的行为,严重违背了市场交易的诚信原则,损害了我们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房屋质量问题及后续处理情况 由于该腰线层的阳台构造特殊,我们在装修时发现,我们就发现阳台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阳台的混凝土存在严重涨模问题,且窗台两侧的墙体竟然悬空于半空之中,存在严重安全质量隐患。我们先怀疑该楼的承重以及安全系数不达标。 发现问题后,我们第一时间联系了开发商。开发商方面先是以各种理由拖延,称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在我们多次催促后,终于派人前来查看,但仅仅是简单地记录了问题,之后便再无下文。我们又联系了物业方碧桂园,物业却表示这属于开发商的责任,他们无权处理,让我们继续找开发商。就这样,开发商与物业相互踢皮球,至今我们的房屋质量问题仍未得到任何实质性的解决。 我花费大量积蓄,本想拥有一个温馨、安全的家,然而如今却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售楼处的欺瞒售房行为让我们在购房时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而后续房屋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以及开发商与物业的不作为,更是让我们苦不堪言。在此,我恳请政府相关部门能够重视我们的问题,1.介入调查,让开发商与物业马上解决我们房屋的质量问题。2.同时我们要求相关方查看该楼的最终竣工版图纸对阳台处的具体构造和具体施工做法。3.对该房屋的安全承重问题做检查。4.同时对售楼处的欺瞒售房行为予以处罚以及对我们进行赔偿处理,还我们消费者一个公道。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投诉信,我们要求以上问题今日得到解决。
平度市城乡建设局、城乡规划中心进行了调查处理。经查,鑫源珺府由青岛**创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中铁**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建设单位于2022年2月组织各方责任主体进行了竣工验收。1.关于购房问题。经查,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均以主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为准,甲方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户外路牌、楼书、海报、宣传品及网络等媒体或其他方式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或楼盘模型、售楼书或其他文字载体中的所有图片、资料数据、说明等,凡未列入主合同、附件、本协议之中的,对甲方没有约束力。乙方不得援引其中任何内容或信息以解释任何事项,或据以提出任何主张或要求。双方同意:甲方雇佣的任何人员(包括销售人员)所出具或签署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文件,均应在甲方予以书面授权或加盖公章确认的情况下方对甲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口头表达的意向和介绍信息,与主合同和本协议不一致的或超出主合同和本协议约定的,不构成合同内容,对双方不具有法律效力。乙方确认:对于主合同的订立以及对于该房屋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因素,乙方已充分知悉,且在签约时已充分考虑。对于您反映建设单位涉嫌欺诈问题,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您可提供相关证据,交由市场监管部门落实处理。2.关于房屋质量问题。2025年3月17日上午,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会同建设、施工单位及该户业主进行了现场查看,经现场查看施工图纸发现业主家中南侧阳台梁浇筑过程中存在模板支设不规范问题。城乡建设局已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履行保修义务及时维修处理到位。建设、施工单位表示业主同意维修将立即进行维修处理,对于业主提出的经济赔偿建设及施工单位表示将与业主进行协调沟通,争取达成一致意见。如双方对赔偿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建议业主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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