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新光农资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合格肥料被罚3024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平市监同处罚〔2022〕2232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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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关于青岛新光农资有限公司涉嫌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标准的肥料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于新光 |
当事人 | 青岛新光农资有限公司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3682590457B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平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24 00:00:00 | 处罚幅度 |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2年6月30日,我局执法人员接到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SF/20220426025的检验报告,当事人青岛新光农资有限公司销售的毅植呵护微生物菌剂在流通领域商品抽检中经检验不合格。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 罚款叁万零贰佰肆拾元整(¥30240.00元); 2. 没收违法所得叁仟陆佰元整(¥36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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