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罚﹝2023﹞第025号了解:检查发现,由青岛海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施工的双山小学项目,现场存在动火作业不规范,工人安全帽不合格,消防管理不符合规范要求,临边防护不符合规范要求等4条安全隐患,违反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依据《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2018年1月2日施行)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施工单位对建筑安全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3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机关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海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处壹万元人民币罚款。

青岛海晶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06月28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16号甲2615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