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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仅三天就拿到执行款,市北法院高效执行拖欠工资案

2023-08-19 18:14:27 市北 316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8月18日讯 上海某公司青岛分公司拖欠刘某工资5000元未付,仲裁裁决生效后,该分公司仍未履行义务。近日,刘某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办案法官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该分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发现其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该分公司负责人的电话也一直处于占线状态,无法取得联系。按照法定程序,该案需由申请人刘某提交追加申请及相关证据材料,通过执行追加程序将上海某公司追加为本案被执行人,然后再对上海某公司进行强制执行。但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标的额较小,如果让申请人刘某走追加程序,用时较久,也不利于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因此,承办法官决定特事特办,多方查找联系到上海某公司负责人,对其进行了详尽的释法说理。在该负责人的督促下,该分公司负责人主动联系了承办法官,并将案款全部汇至法院账户。在申请人刘某立案仅三天后,执行款就全部打入其账户。

据悉,市北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践行“快捷执行、生道执行、谦抑执行、能动执行等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四度”工作法,即对首执案件的执行重在“速度”,对陷入僵局案件重在“力度”,对矛盾易激化的房迁案件重在“温度”,对与当事人生计休戚相关的涉民生案件重在“深度”,为善意文明执行筑起“速执之道”,让公正有保障、可触摸。

【法官思考】

该案的快速执结并非因被执行人具备履行能力控制其财产后的及时到位执行,而是办案法官虑到案件标的较小,直接与上海某公司取得联系并通过释法明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避免了追加上海某公司可能造成的执行期限的不确定性和司法资源的浪费,是“克服机械办案、坚持能动执行”之“深度”工作法的生动实践。(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通讯员 张淦)

责任编辑:刘丽娜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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