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锦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南卫公罚字[2022]031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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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关于青岛中锦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张献伟 |
当事人 | 青岛中锦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02787595203J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警告,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市南区卫生健康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10 00:00:00 | 处罚幅度 | 轻微 |
主要违法事实 | 青岛中锦假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 | ||
行政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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