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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诺口腔医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被罚1万元

2022-09-06 13:10:46 市南 37316 来源:本站

青市监处〔2022〕03044号:当事人优诺口腔医疗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在发布医疗广告中含有“进口种植牙首颗低至2888元,优诺种牙” “近一周,优诺口腔已顺利完成10台机器人种植牙手术,通过智能机器人在导航的引导下构建并校准数智三维空间,按照术前的手术规划完成种植窝洞的制备和植体植入,为岛城市民口腔诊疗带来全方位保障”、 “显微根管治疗”、“国西诺德瓷睿刻即可修复”、“3D导板种植”等内容。涉嫌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广告的违法行为及涉嫌构成医疗广告中含有医疗技术的违法行为。

依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处罚,对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并处一至六个月暂停发布医疗广告、直至取消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的医疗广告经营和发布资格的处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医疗广告内容涉嫌虚假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根据需要会同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作出认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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