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城阳

青岛中铁建海语城虚假宣传?官方及开发商答复了

2022-07-10 18:40:40 城阳 58902 来源:本站


近日,有中国铁建海语城的业主在青岛政务网上投诉该项目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信件内容如下:投诉红岛中铁建海语城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1、宣传塑胶跑道,实际为沥青跑道喷漆,有销售视频及宣传海报。



2、销售时承诺为人车分流,实际地上有56个车位,销售视频中更是承诺无地上车位



3、销售时承诺小区大门入园区既有喷泉,每个地块分为不同标志(ABC/EFG)本次交付B地块本为遇清泉,销售时也有重点介绍,实际没有。



4、销售专门在销售平台上发大门图片,实际却没有一处相似。



5、销售时宣传各种珍稀树种,实际没有,且草皮占比超高。



6、主卧/次卧玻璃样板间以及销售时承诺是大玻璃,且重点介绍,交房确是小玻璃。



9、9号楼次卫前卖房时户型图/沙盘图中都有一堵墙,实际交付时没有,要业主自理。



10、智能照明系统,人脸入户识别,来访二维码入园,实际全部没有。



11、消防连廊用料单薄,且儿童都能轻易晃动,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2022年7月7日,青岛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答复:该件流转至城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回复如下:经查,开发商在宣传材料或视频录像中标注为“本宣传材料为要约邀请,不作要约或承诺,相关宣传材料不排除因政府相关规划、规定及出卖人分期规划,未能控制等原因而发生变化;出卖人可能会不定期对宣传材料进行修改。买卖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合同为准。”所以不构成虚假宣传,诱骗消费者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房的销售管理工作”之规定,您反映的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局管辖范围请向住建部门进行反映。


从媒体报道了解:青岛中国铁建海语城开发商项目负责人董经理对于业主反映的部分问题董经理作出了解释:“最近确实有些业主找我们反映相关问题,这些天我们与住建部门也在进行沟通,部分存在的问题我们会再进一步完善。”对于卧室窗玻璃宣传时是大玻璃,交付时变成了小玻璃的问题,董经理说,“使用大玻璃无法打开,消防验收通不过,我们优化方案改成了小玻璃,而且使用小玻璃造价成本更高。”“入户园区取消喷泉,是考虑到如果时间长了,尤其夏天喷泉容易滋生蚊虫,变成臭水沟子。地上车位问题,后期也会考虑业主诉求,进行优化整改。”



青岛中国铁建海语城项目坐落于城阳区田海路27号,由中铁十四局集团青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该公司成立于2019年04月22日,法定代表人为李晓峰。该公司曾因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被罚,据青市监处罚﹝2021﹞02024号显示:2021年8月19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中国铁建海语城项目售楼处进行现场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其项目售楼处挂墙区位沙盘上对项目周边的商业、文化教育设施等进行了标示,在项目周边有文化艺术中心(规划中)、奥特莱斯购物中心(在建中)、青岛科技馆(在建中)、清华附中青岛分校、好又多超市等,在“清华附中青岛分校”上未标注“规划中”字样。在售楼处摆放的宣传折页也有该项目的区位图,图中的清华附中青岛分校也未标注“规划中”。当事人存在违法发布房地产广告的行为,该案于2021年8月20日立案。依据《广告法》第二十六条,该公司被罚款1000元。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