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奥鑫木业有限公司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被罚3万元
据(鲁青)应急罚〔2022〕85号:2022年5月18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奥鑫木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木工车间园锯电机转动部位(低于2米)和冲压车间铆车间铆钉机电机转动部位(低于2米)缺少安全防护装置。该企业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对其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应急管理局对其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青岛奥鑫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07月25日,注册地位于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元路1283号,法定代表人为张广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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