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污染物超标的黄鱼酥被罚50000元
据青即市监处罚〔2022〕561号:青岛吉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黄鱼酥(生产日期为2021年10月28日),经检验:N-二甲基亚硝胺标准指标≤4.0ug/kg,实测值:105ug/kg,N-二甲基亚硝胺项目不符合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1.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肆拾伍元整(¥145.00)。
据了解:青岛吉旺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04月01日,注册地位于青岛即墨市通济办事处云海路108号,法定代表人为仇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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