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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法院“蓝色风暴-春雷”专项执行行动:维护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胜诉权益

2023-04-11 10:32:10 市北 184 来源: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4月10日讯 为进一步贯彻青岛中院“质效提升年”工作部署,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又快又好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市南法院近日集中开展“蓝色风暴-春雷”涉民生、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专项执行行动,严厉打击了被执行人的拒执行为,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强制腾迁、拘传一气呵成

王某与银行签订《个人贷款合同》《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合同》,约定由银行向王某出借人民币143万元,王某提供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作为抵押担保物。后王某未按期还款,某银行将该债权转让至某投资公司。该投资公司将王某诉至市南法院,请求法院判令王某偿还本金及利息,并就涉案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市南法院依法支持了该投资公司的合法请求。判决生效后,王某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该投资公司遂向市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南法院裁定拍卖该涉案房产,在涉案房产处张贴拍卖裁定以及公告,责令王某及房屋占用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离开上述房屋,王某仍拒不搬离。4月7日上午9时,市南法院执行局法官张祚广一行来到涉案房产处,对涉案房屋进行了强制腾迁,为下一步拍卖工作扫清了障碍。

在对涉案房产强制腾迁的过程中,张祚广一行接到了另一起案件申请执行人的电话,声称发现了被执行人王某某的踪迹,请求市南法院采取相关执行措施。接到电话后,张祚广一边组织部分执行干警继续进行房屋腾迁工作,一边组织现场部分干警立即赶赴王某某所在地,顺利控制并预备拘传王某某。面对强大的执行压力,王某某当即表示要履行判决义务,现场筹集完资金后随即转给了申请执行人,一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用上拘留措施,凸显执行战果

在一起借款纠纷中,市南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钢结构公司向原告高某偿还借款本金299万元及利息,夏某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夏某多次承诺分期还款,但一直未实际履行还款义务。4月7日凌晨5点,市南法院执行局法官孙崑一行驱车前往胶州对夏某进行拘传。执行过程中,夏某声称其没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期间却不断接打电话联系业务。执行干警发现夏某佩戴名表,遂依法将其手表予以扣押。面对夏某拒不配合执行的态度,市南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在送拘过程中,夏某发现法院“动了真格”,立即筹集了10万元交付给了申请执行人,并承诺每月定期还款。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此次专项执行行动中,市南法院执行局调动干警102人次,警车37辆次,邀请区人大代表董超等代表委员现场监督,兵分多路,采用扣划账户、扣押车辆、强制腾迁、传唤、拘传、搜查、司法拘留等方式,共扣押车辆5辆,强制腾迁房产1处,扣划、交付金额达3400余万元,拘传被执行人2人,实际执行完毕案件25件,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下一步,市南法院将会持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挖掘执行潜能,用足用活用好各项执行强制措施,以勇往“执”前的姿态奋力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戴谦)

责任编辑:孙源熙

(作者:戴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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