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龙翔机械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被罚款31250元
处罚日期: | 2022年09月27日 |
处罚文号: | 青环罚字〔2022〕06006号 |
违法事实: |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案。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之规定处罚。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
处罚金额: | 31250(元) |
执法单位: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城阳分局 |
执行情况: | 未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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