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聊城市应急管理局对山东天赞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赞酒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壹万元整。该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鲁聊)应急罚﹝2025﹞26号,处罚决定日期为2025年11月10日。

据处罚公告显示,天赞酒业的违法行为类型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条款明确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同时做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天赞酒业因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被认定为违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该条款规定对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生产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聊城市应急管理局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9号第A档,对天赞酒业作出了罚款10000元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天赞酒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03-19,法定代表人为刘吉革,注册资本为3069.7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1500MA3RKLK51Q,企业注册地址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县枣乡街北首996号,所属行业为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