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万悦置业有限公司擅自挖掘城市道路被罚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黄综法罚字[2023]第202300725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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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关于青岛万悦置业有限公司擅自挖掘城市道路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张强 |
当事人 | 青岛万悦置业有限公司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3RL9R75K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西海岸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4-23 00:00:00 | 处罚幅度 | |
主要违法事实 | 执法人员接上级督办,当事人青岛万悦置业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在太行山路西、富春江路北开始施工,为将原两处开口恢复,挖掘了水泥路面,挖掘面积10平方米(长5,宽2米),其未能提供相关审批手续,构成擅自挖掘城市道路 | ||
行政处罚依据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或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二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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