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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浩鹏木业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被罚38000元

2022-06-13 20:55:04 即墨 93222 来源:本站

(鲁青) 应急罚〔2022〕73号:2022年5月11日,青岛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青岛浩鹏木业有限公司检查发现:1、刘某自2020年11月25日担任公司总经理以来,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备料车间直线锯转动部位(高度在2米之内)、加工车间立轴机送料器电机转动部位(高度在2米之内)缺少防护措施。

青岛浩鹏木业有限公司行为1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为2违反《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对行为1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作出处人民币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行为2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作出处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裁量,合并处罚,给予青岛浩鹏木业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叁万捌仟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青岛浩鹏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11-25,注册资本为2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刘浩弟,经营状态为在业,工商注册号为370282230595264,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蓝谷高新区华宇路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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