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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绿源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被罚2万元

2022-06-27 10:51:28 即墨 84477 来源:本站

即综执罚决字[2022]第00245号:2022年5月11日,青岛绿源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即墨区温泉街道麒麟路77号山钢鸿明府项目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即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罚款2万元。

据了解:青岛绿源新型环保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08-20,注册资本为8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车仁栋,经营状态为开业,工商注册号为370282230450039,注册地址为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段泊岚镇高家岭埠东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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