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方华楚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弘兴口腔诊所未明码标价被罚款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即市监行处字〔2022〕632号 | ||
---|---|---|---|
案件名称 | 关于青岛方华楚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弘兴口腔诊所未明码标价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邹继业 |
当事人 | 青岛方华楚昊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弘兴口腔诊所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82MA3QWKCB10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即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12 00:00:00 | 处罚幅度 | |
主要违法事实 | 经查,当事人在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田横镇王村岛里街87号47户提供诊疗服务。当事人自2020年1月取得经营许可开始经营之日起,未对其提供的诊疗服务进行明码标价。当事人未向消费者出具收费凭证,也未建立会计账目,故当事人未明码标价的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罚款人民币一千二百元整 |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