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堂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被罚款18万
处罚决定书文号 | 青黄市监处罚〔2022〕932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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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关于青岛堂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经营未经注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等的案件 | 法定代表人 | 宋协刚 |
当事人 | 青岛堂昌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工商注册号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211MA946X4M5X | 行政处罚的种类 | 警告,罚款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8-17 00:00:00 | 处罚幅度 | |
主要违法事实 | 未按照医疗器械的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且如实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且经营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和未经注册的二类医疗器械行为和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和库房等 | ||
行政处罚依据 |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八十六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局令第8号)第五十四条第(二)项 | ||
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1、警告;2、罚款18839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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