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东亚工业有限公司违规贮存危险废物被罚100500元
处罚日期: | 2022年10月24日 |
处罚文号: | 青环罚字〔2022〕09029-2号 |
违法事实: | 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危险废物。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和《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2版)》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类序号19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罚款 |
处罚金额: | 100500(元) |
执法单位: | 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平度分局 |
执行情况: | 未履行 |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